为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、统一性,为公司内部成本核算方面提供数据支持,进一步降低公司衡器检定方面的费用,质检部经过公司领导一致同意,通过与寿光市技术监督局积极协商,将我公司内部物资流转用4台汽车衡,2台使用量少的电子缓冲秤不纳入寿光市技术监督局强制检定衡器,由我公司自行组织进行检定工作。
巨能特钢经寿光市技术监督局检定的衡器17台,其中贸易结算用汽车衡6台,贸易结算用电子缓冲秤7台,内部物资流转用汽车衡4台,根据国家检定规程要求衡器每半年检定一次,属于强检衡器,17台衡器每年的检定费用巨大。对不需寿光市技术监督局检定的上述6台衡器,为保证衡器的计量精度不出现任何的偏差,质检部将检定规程中要求的每半年检定一次,缩短为每季度自行检定、比对一次,从而保证衡器计量精度。
对内部物资流转用4台汽车衡检定采用数值比对法,由生产部协调检定用车辆,将技术监督局检定后的外贸衡器的数值通过自行检定(压角调整、零点调整和满程标定)复制到内部衡器,从而完成衡器间数值的准确性、统一性。
对2台使用量少的电子缓冲秤采用贸易砝码标定形式完成。质检部用经过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的标准4t砝码,完成两台电子缓冲秤的标定工作。首先将衡器进行检查保证衡器运行正常、无卡塞。其次进行衡器的零点标定工作;再次用4t砝码对秤体的四个压角进行压角调整工作;最后进行量程标定,完成衡器的校验工作。
通过半年的实施、监控、运行,质检部自行检定的6台衡器完全符合检定规程的要求,数值传递准确、运行平稳。
此项目的开展缩短比对、检定周期,保证内部衡器的更加准确运行,为公司核算成本提供更加可靠的数据;
根据山东省收费标准,经过质检部自行检定的6台衡器每年可为公司节约检定费资金支付3.5万元,同时在下一步内部衡器增加过程中不会导致检定费的二次增加。